推进山西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和功能发挥再上台阶,既要着眼于更好地借助于全国资本市场之势,又要立足于发展好区域内资本市场相关要素;既要做好资本和金融领域的“文章”,又要做好实体经济层面的“功课”。只有这样,山西才能抓住建设 “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显著提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两个机遇,从拉动增量和盘活存量两方面,为经济转型发展探索新路径、建立新机制、提供新动能。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一,加大企业改制上市力度,扩大首发融资规模。围绕“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战略产业培育”两条主线,加大企业改制上市步伐,增加上市公司数量。加强统筹规划,加大政策支持、项目整合和企业改制工作的推动力度,推动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和山西特色企业加快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加快农业、旅游、文化、物流、交通等主要领域企业改制步伐,实现这些领域上市公司零的突破;重点支持民营骨干企业改制工作,增加民营企业上市数量,增强其对接金融的能力;加大对朔州、吕梁、临汾和阳泉地区企业股改推动力度,力争消除所属A股上市空白点;利用股份制办法,发展国企与民营混合所有制经济。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二,发挥上市公司优势,带动并购重组,促进结构调整。配合“综改试验区”产业整合转型规划目标,明确以上市公司为主体,以资本市场为平台,以政府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为支撑,加大产业整合和资本重组力度,重点推动煤焦化、煤气化、煤电材等资源循环产业链的企业并购重组;以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为目标,推动国企与民企的相互持股,相互并购重组;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积极开展并购重组、资产注入,在做大做强企业的同时,带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三,拓展债券融资空间,培育直接融资增长点。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较大、信用水平较好的民企,努力扩大企业债券和票据融资;针对其他民营企业,积极利用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资产抵押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加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可转制债融资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做大做强,带动产业转型和升级;采取证券机构贴近服务和推动企业改善信用质量,推广企业信用评价和改善信用担保环境等组合对策,夯实企业债券融资的基础。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四,发展私募基金产业集群,开辟股权融资新渠道。按照综改试验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推动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成群、成规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以创新取得后发优势,加快培育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商品对冲化私募基金;重点培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三农”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城镇化发展基金,创新医疗卫生产业发展基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鼓励组建以基金管理为主的资产管理公司,加快组建基金业协会;改革工商登记等政务工作,为私募基金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五,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创新,挖掘直接融资潜力。政策引导和政府有组织推动相结合,动员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加强对适宜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产业、企业调研,分门别类提供证券化融资方案;重点推动煤炭相关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城市供水供热产业、交通产业等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扩大股权融资规模,探索社会保障资金投资运营,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创新。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六,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推动企业套期保值业务发展。有组织地引导工业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提高企业存量保护、成本管理、产品质量、标准管理和继续融资能力;支持期货机构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等创新发展,支持指导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发展“订单农业”;支持粮食和煤炭交割库建设;推动期货公司并购重组、增资扩股,实现规模提升和业务转型;探索企业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业务创新。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七,加强机制创新,发挥股权交易中心平台优势。推动省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机制、规范运行、搞活交易。通过创新中心的交易机制、融资工具和服务机制,提升中心的市场流动性和服务功能;通过各级政府政策激励,推动企业积极参与股权中心挂牌融资;支持我省企业到其他各类区域的股权中心融资。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八,依托煤炭中心平台,发展能源等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由煤炭中心牵头,联合社会资本,成立能源交易所;开展煤炭、电力、焦炭、天然气、煤层气等场外衍生品交易;配套建立服务煤炭投资、物流、市场平抑等的投资基金、风险管理公司、物流投资公司等,强化金融对煤炭产业的系统支撑作用。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九,加强其他要素交易平台建设,丰富资本市场体系。充分利用好现已成功运作的山西产权交易中心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两个交易平台,并进一步拓展其功能和可交易品种;积极探索建设更多种类的要素交易平台,促进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文化遗产使用权、林权、水权、矿藏资源权、碳排放权等诸类生产要素的交易;探索建设覆盖全国的私募基金交易平台。
山西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之十,加大培育力度,健全金融服务业体系。发展壮大金融产业体系,促进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和支持;继续培植和壮大券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专门的资本运营机构,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其他金融服务机构,大力扶持在融资服务中占重要地位的金融机构,包括区域商业银行、各类信用社、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等。(王云 作者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该文为2013年度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资源型地区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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