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全国首批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省(区)之一
-人均筹资25元左右,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近60万元的医疗费,我的病几乎让家里因病致贫,是大病保险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刚刚报销了28.47万元大病医疗费的丁某感慨万千,“加上先前的10.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我能安心治病,那全是托了政府的福”。
去年7月以来,我区在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积极探索缓解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在石嘴山、固原两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今年,自治区加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步伐,将其列入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中,又在银川、吴忠、中卫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至此在全区基本建成了政府主导、政策统一、市级统筹、委托承办、公开招标、管理规范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使我区成为全国首批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的省(区)之一。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由中国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共同承办,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需个人负担的医保合规费用给予保障。城乡大病患者除了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金额报销外,个人自负部分达6000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可由大病保险支付,按50%至70%不同比例分8档报销,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报销金额上不封顶。我区还创新性地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妇女乳腺癌等20个重大疾病也纳入了保障范围并提高报销比例。为了不增加城乡居民的个人负担,我区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基本上人均筹资标准在25元左右。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将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近日,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意外健康保险部收到大病患者寄来的一份感谢信。写信的李阿社患有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风湿性关节炎等多种疾病,前后住了6次院,医疗费花了7万多元。按照大病保险报销规定,在基本医保报销4万多元的基础上,又获得了1万多元的大病医疗保险。拿着结算凭证,患者家属感动地说:“大病保险报销了这么多钱,家里的负担减轻了不少。”
截至今年4月21日,我区大病保险参保462万人,享受报销4307人次;基金支出2500.36万元,单次最高支付28.47万元。(记者 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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