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宝玉石旅游纪念品三成不合格玻璃变水晶 |
2014-11-02 12:55:51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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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蛇纹石手镯标为“墨玉”手镯,将漂白、填充、染色处理翡翠挂件标为“翡翠”挂件,10月14日西安市质监局公布了三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其中,宝玉石饰品合格率最低,只有不到70%,主要问题是珠宝玉石名称错误或不规范。
本次质监部门对宝玉石饰品、电风扇、烧结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食品相关产品(容器类)5种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86%。其中,宝玉石抽样主要在本市部分宝玉石饰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共抽样品46个批次,经检验合格30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65.2%。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珠宝玉石名称错误或不规范,占全部不合格样品的91.6%。
关于宝玉石的命名、国家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企业不能用俗称或随意命名,更不能用低档玉石冒充高档玉石,否则都要被判为不合格。在本次抽查中具体表现如:将蛇纹石手镯标为“墨玉”手镯,而“墨玉”在国家标准中特指和田玉;将玻璃球命名为“水晶球”;将漂白、填充、染色处理翡翠挂件标为“翡翠”挂件;将绿帘石、红宝石项链标为“精品项链”。贵金属纯度和印记不合格,是指贵金属镶嵌产品中的贵金属纯度标识不规范或不标纯度,另外缺少贵金属生产企业专用印记。如有的产品标银镶玛瑙,18k葡萄石戒指等,还有的产品无企业印记。这些不合格的饰品很容易对消费者的理性消费产生误导,使消费者不能正确了解产品的真实属性;同时,容易使消费者买到假货,上当受骗,直接严重伤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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