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9日电 (刘佳)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的《中国旅游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指出,中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城乡交流的重要方式,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旅游投资和消费的热点领域,现在乡村旅游每年为城乡居民提供1000万就业岗位。
《报告》称,我国重视乡村旅游发展,充分肯定乡村旅游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作用,明确提出“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等一系列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举措。我国出台的多个关于促进旅游发展的重要文件中多次提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一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多部门共同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等指导意见。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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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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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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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发了石头寨民族风情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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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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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白藤湖开办农民度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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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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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雷山郎德寨开发为民族风情旅游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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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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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农科村建立了中国第一家“农家乐”,时任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在浙江省富阳县新洲岛题词“农家乐、旅游者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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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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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举办了首届荔枝节、 开办了采摘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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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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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推出“华夏城乡游”,提出“吃农家饭、住农家院、做农家活、看农家景、享农家乐”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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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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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推出“生态旅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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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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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了“黄金周”概念,并指出“要积极发展城市郊区和重点景区周围的农业旅游、森林旅游和度假休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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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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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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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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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推出“中国乡村游”、“中国和谐城乡游”的年度工作主题,并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2007年联合农业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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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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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公布《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纲要(2009-2015年)》,系统地提出了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乡村旅游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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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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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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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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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脱贫致富的功能,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乡村旅游也进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的快速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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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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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指出要“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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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到,相较于国外,中国的乡村旅游起步较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这一阶段乡村旅游发展以农民为主体,明显表现出自发性和“副业”的特性。20世纪90年代,乡村旅游产业逐步成形,旅游主管部门积极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这一阶段乡村旅游的需求开始释放,全国各地积极推动,政府引导的方向、政策和措施更为明确,农家乐出现整村推进态势,农业休闲、科普体验、乡村绿道、自驾营地等新型乡村旅游业态开始涌现。2010年以来,乡村旅游进入转型升级阶段,这一阶段乡村旅游发展呈现政府、市场与农户三方联动态势,社会资本主动“下乡”,产品业态逐渐向运动休闲、主题公园、乡村度假转变,乡村旅游的产品形式、管理机制、发展模式等都出现了新的变化。
现在,乡村旅游每年为城乡居民提供1000万就业岗位。2015年,全国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服务的农民约2000万人,带动超过7000万农民受益。全年乡村旅游实际完成投资2612亿元,同比增长60%。乡村旅游已成为城乡交流的重要方式,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旅游投资和消费的热点领域。中国已启动百村万人乡村旅游创客行动,在2015年—2017年三年时间内,在全国创建100个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组织引导10000名大学生、返乡农民工、专业艺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实现转型提升、创新发展。启动乡村旅游“千千万万”品牌创建活动,推出1000个“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1000家“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10000名“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10000个“金牌农家乐”。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游客人次年均增长15%,到2020年,在中国形成15万个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乡村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达40亿人次;乡村旅游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到2020年营业收入达2.3万亿元,带动约8000万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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